功能主治: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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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人参提取物25mg、三七提取物50mg、盐酸精氨酸20mg、盐酸组氨酸12mg、亮氨酸30mg、异亮氨酸15mg、盐酸赖氨酸63mg、甲硫氨酸25mg、苯丙氨酸30mg、苏氨酸15mg、色氨酸25mg、缬氨酸15mg。 |
主要成分为制草乌,三七,断节参,白云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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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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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981 |
国药准字Z5302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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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驱风除湿,舒筋活络,行瘀,消肿定痛。用于风湿麻木,筋骨疼痛,跌打损伤,创伤流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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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1~2次,开水或温酒送服。外用,将内容物撒于伤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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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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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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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或化疗或放射性物质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增强抵抗力。 |
驱风除湿,舒筋活络,行瘀,消肿定痛。用于风湿麻木,筋骨疼痛,跌打损伤,创伤流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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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头痛,口干,咽痛,以及周身发热感,上腹部不适,便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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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药时不宜饮茶和进食萝卜,以免影响其药效。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宜饭后服用。2.本品性味辛温,属风湿热痹者忌用。3.本品含草乌及活血药,孕妇慎用。4.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5.不宜与贝母类、半夏、白及、白蔹、天花粉、瓜葵类同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