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乳蛾、喉痹、口糜,症见咽喉肿痛、喉核肿大、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及轻度烫伤(表皮未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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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西瓜霜、煅硼砂、黄柏、黄连、山豆根、射干、浙贝母、青黛、冰片、无患子果(炭)、大黄、黄芩、甘草、薄荷脑。辅料为二氧化硅、甜菊素、枸橼酸。 |
硫酸新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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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沧州光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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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99 |
国药准字H1302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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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乳蛾、喉痹、口糜,症见咽喉肿痛、喉核肿大、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及轻度烫伤(表皮未破)者。 |
本品适于由敏感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萄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结膜炎、泪囊炎、角膜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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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吹或敷于患处,一次适量,一日数次;重症者兼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滴入眼结膜囊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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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新霉素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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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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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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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乳蛾、喉痹、口糜,症见咽喉肿痛、喉核肿大、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及轻度烫伤(表皮未破)者。 |
本品适于由敏感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葡萄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结膜炎、泪囊炎、角膜炎、眼睑炎、睑板腺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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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新霉素是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本品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棒状杆菌属有良好作用,对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对各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肠球菌属等活性差,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菌等对本品耐药。细菌对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间有部分或完全交叉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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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口糜严重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口腔内喷或敷药时请不要呼吸,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用药后半小时内不得进食,饮水。 8.严格按用法用量应用,本品不宜长期应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得直接注入球结膜下或眼前房内。 2.泪囊感染(泪囊炎)常发生于泪囊管闭塞的儿童,除用本品滴眼外,可同时辅以局部热敷。 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