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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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8-β-D-葡萄吡喃糖-4',7-二羟基异黄酮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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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西安迪赛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新乡市新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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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016 |
国药准字H20066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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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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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次200~400mg,加入葡萄糖液500ml中滴注,一日一次,10~20天为一疗程,可连续使用2~3个疗程。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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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严重肝、肾损害、心衰及其它严重器质性疾病患者禁用。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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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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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可用于辅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视网膜动、静脉阻塞、突发性耳聋及缺血性脑血管病、小儿病毒性心肌炎、糖尿病等。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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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少数病人在用药开始时出现暂时性腹胀、恶心等反应,继续用药可自行消失。2、极少数病人用药后有皮疹、发热等过敏现象,立即停药或对症治疗后,可恢复正常。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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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低温(10℃以下)存放,可能析出结晶,此时可将安瓿置温水中,待结晶溶解后仍可使用。2、血容量不足者应在短期内补足血容量后使用本品。3、合并糖尿病患者,应用生理盐水稀释本品后静滴。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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