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光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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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黄芪、防风、白术(炒)。 |
2.3.9-四氢-9-甲基-3-[(2-甲基-1H-咪唑-1-基)-甲基]-4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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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青海宝鉴堂国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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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138 |
国药准字H10970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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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光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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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对于高度催吐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物所致恶心呕吐: 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8mg,以后口服,每次8mg,每天3次,连用5天。 对于放射引起的呕吐: 口服,8mg/次,3次/日;首剂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预防和治疗手术后恶心呕吐: 在麻醉诱导前10分钟静脉输注4-8mg,若有必要,可每隔8小时重复给药一次,疗程1-2天; 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者,可缓慢静脉注射4-8mg治疗; 预防和治疗椎管内吗啡止痛所致恶心呕吐:术毕注射4-8mg。 与地塞米松联用控制急性恶心、呕吐 化疗前40分钟静注地塞米松10mg 化疗前20分钟静注欧贝8mg 化疗后口服欧贝,4mg/次,2次/日,连用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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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胃肠道梗阻者、对欧贝过敏者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时,应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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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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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益气,固表,止汗。用于表虚不固,自汗恶风,面色白光白,或体虚易感风邪者。 |
用于预防和治疗肿瘤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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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有头痛﹑便秘,偶有皮疹,但均较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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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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