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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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拉米夫定。化学名:(2R-顺式)-4-氨基-1-(2-羟甲基-1,3-氧硫杂环戊-5-基)-1H-嘧啶-2-酮。分子式:C8H11N3O3S分子量:229.26。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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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五虎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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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123 |
国药准字Z44021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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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和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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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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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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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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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口苦,胁痛和急性胆囊炎,胆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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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偶见过敏反应。如药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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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该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该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该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
1.过敏体质者慎用。2.本品药性苦寒,脾胃虚寒者(表现为畏寒喜暖、口淡不渴或喜热饮等)慎用。3.本品所含苦木有一定毒性,不宜过量、久服。4.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患者慎用,不可久服,以免加重肝脏病变。5.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处理。6.本品为急性胆囊炎的辅助用药,请在医师指导下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7.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含糖剂型。8.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