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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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呋喃唑酮 |
本品含比沙可啶(C22H19NO4)应为标示量的93.0~107.0%。分子式:C22H19NO4分子量:3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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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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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698 |
国药准字H3702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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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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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口服,一次5~10mg,一日1次,睡前服。6岁以上儿童用量为成人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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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疑有阑尾炎,胃肠炎,直肠出血及肠道梗阻之急腹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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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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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6岁以下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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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用于急,慢性便秘和习惯性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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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本品为接触性缓泻药,通过与肠黏膜的直接接触,刺激其感觉神经末梢,引起肠反射性蠕动增加而导致排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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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1周; 2在服药时不得咀嚼或压碎,服药前后1~2小时不得服牛奶或抗酸药; 3孕妇慎用; 4避免将本品接触眼睛,皮肤黏膜; 5用药后如发生直肠出血或无效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6当排便的习惯突然改变且持续2周以上时,应用缓泄药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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