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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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薄荷﹑淡豆豉﹑淡竹叶﹑甘草﹑金银花﹑荆芥穗﹑桔梗﹑连翘﹑羚羊角﹑牛蒡子。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0.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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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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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968 |
国药准字H340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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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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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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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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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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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疏风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恶寒发热,头晕目眩,咳嗽,咽痛。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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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属局部应用的磺胺类药,抗菌作用较弱,但能抑制大多数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以及部分革兰阴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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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睛发红、疼痛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