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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非处方药 医保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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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砂养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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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复方氯化钠滴眼液(Ⅱ)
主要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氯化钠、氯化钾、羟乙基纤维素等。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浙江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44325

国药准字H2003127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4~6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禁忌

成分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干眼症,眼睛疲劳,戴隐形眼镜引起的不适症状和视物模糊(眼分泌物过多)。

药理作用

氯化钠和氯化钾为电解质补充药,用以维持眼组织内水分和电解质的新陈代谢,消除眼睛疲劳;羟乙基纤维素为粘度增强剂,可提高泪膜的稳定性,从而缓解干眼症状。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限于滴眼用,请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2、滴眼时,请勿使容器瓶口触及眼睛。 3、不要使用过期的产品,被污染变质的眼药水请不要使用(有悬浮物或变混浊)。 4、连续使用本品两周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时,请停止使用并请教眼科医生。 5、使用时若出现眼睛充血、发痒、红肿等较严重刺激症状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或药师。 6、眼睛剧烈疼痛患者、有眼科用药过敏史患者(如眼充血、发痒、红肿、发红、发疹等)、青光眼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7、若发现本品对改善眼睛模糊无任何作用时,请终止使用,并咨询医生。 8、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可触及处。 9、为了避免误用,保证质量,请不要与其它容器换装。 10、为了避免感染,请尽量专人专用。 11、使用后请旋紧瓶盖,尽量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