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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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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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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特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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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咳特灵片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4020637

H201400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

副作用

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药理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除个别患者可出现—过性眼压升高外,无其他不良反应。(2)本品使用前须先和室温平衡,使用中勿与含新洁尔灭的药物接触。眼内不能注入过量的本品。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施行后房手术时,禁止大量使用本品。(3)、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4)。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