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解表散热,疏肝和胃。本品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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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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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巴中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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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120 |
国药准字H2001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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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解表散热,疏肝和胃。本品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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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过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g。给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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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
剂量过度的表现有心绞痛、心律失常、心悸、腹泻、呕吐、震颤、兴奋、头痛、不安、失眠、多汗、潮红、体重减轻、骨骼肌痉挛等,通常在减少用量或停药数日后,上述表现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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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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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出。儿童用药: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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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解表散热,疏肝和胃。本品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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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双下肢小腿后部有痒感,挠之,见有圆形疹点隐显,继而痒感加剧,出现密集的约绿豆粒大小的丘疹;颜色稍深于皮肤,一直上达臀部以下。 2.双下肢前侧无丘疹显现。双上肢从腋部侧至手弯以上内侧,亦见密集丘疹显现,奇痒难忍。 3.小腹部见几处由稀疏的丘疹形成疹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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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 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