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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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
氟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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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朗欧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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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89 |
国药准字H20093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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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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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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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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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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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白色念珠菌、烟曲霉菌、隐球菌及球孢子菌属等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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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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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重度真菌性角膜炎应以全身抗真菌药治疗为主,本品局部治疗为辅。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3.用药前需就诊,以明确是否需先进行清创处理。4.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