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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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其化学名称为(-)-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马来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分子量:432.49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阿莫西林0.25g和舒巴坦计0.25g。阿莫西林与舒巴坦计匹酯比例为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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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朗欧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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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17 |
国药准字H2006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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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生殖系统感染。4.皮肤及软组织感染。5.盆腔感染。6.尿道感染。7.口腔脓肿。8.严重系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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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每8小时服用1次;9个月~2岁儿童每次1/4片,每8小时服用1次;2~6岁儿童每次1/2片,每8小时服用1次;6~12岁儿童每次1片,每8小时服用1次。中度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10~30ml/min)患者每12小时服用1~2片;严重肾功能不全(肌肝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12小时服用少于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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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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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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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生殖系统感染。4.皮肤及软组织感染。5.盆腔感染。6.尿道感染。7.口腔脓肿。8.严重系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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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 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 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 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1.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呕吐等。2.皮肤反应:发红斑性斑丘疹损伤、荨麻疹等。3.过敏反应:如皮疹等。上述胃肠道反应、皮肤反应多见于高敏患者,一般为轻度、短暂的,会自动消失或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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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
1.本品含阿莫西林,其为青霉素类药品,使用本品前应进行青霉素钠皮内敏感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存在交叉过敏性。 3.延长疗程时,应不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和血象。淋病患者初诊及治疗三个月后应进行梅毒检查。4.服用本品后,使用Clinitest,Benedict溶液或Fehling溶液检查尿中葡萄糖的实验结果会出现假阳性。建议服用本品后,采用葡萄糖氧化酶反应法(如Clinistix或Tes-Tape法)进行此项检查。5.孕妇服用时,血浆中的结合雌三醇、雌三醇-葡萄糖苷酸、结合雌酮、雌三醇会出现一过性升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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