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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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其化学名称为(-)-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马来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分子量:432.49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依巴斯汀(Ebast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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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朗欧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澳医保灵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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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17 |
国药准字H2004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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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本品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过敏性结膜炎的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和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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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1次1片(10mg)或2片(20mg),1日1次;6-11岁儿童:1次半片(5mg),一日1次;2-5岁儿童:常用量为1次2.5m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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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对依巴斯汀或片剂中任何成分过敏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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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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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本品适用于伴有或不伴有过敏性结膜炎的过敏性鼻炎(季节性和常年性)。慢性特发性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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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 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 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 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1.国外文献报道:12岁以上的病人中出现的大于1%的不良反应为:头疼(7.9%)嗜睡(3%)﹑口干(2.1%)。 2.在12岁以下的儿童,观察到的大于1%的副作用为头疼(11.7%),口干(2.6%),嗜睡(1.25%)。 3.在大于12岁的儿童中报道的小于1%的不良作用如下:腹痛﹑消化不良﹑鼻衄﹑鼻炎﹑鼻窦炎﹑恶心和失眠。 4.在小于12岁的儿童中报道其它小于1%的不良作用还包括:食欲增加﹑腹泻﹑皮疹﹑烦躁﹑情绪不稳﹑多动﹑口味改变以及虚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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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
1.对已知具有心脏病风险因素,例如QT延长综合症﹑低钾血症患者以及正在服用具有延长QT间期或CYP3A4酶抑制剂,例如吡咯类抗真菌药物和大环内脂类抗生素药物的患者服用时需注意(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2.由于依巴斯汀在服用后1至3小时内起作用,所以不适用于急性过敏的单药紧急治疗。 3.对驾驶和机械操作的影响:经过深入的研究表明,在建议治疗剂量下对人精神运动系统无影响。一项研究依巴斯汀对驾驶能力影响的试验表明,30mg以下的依巴斯汀对驾驶能力无任何不良影响。根据以上结论表明依巴斯汀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或使用机械的能力没有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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