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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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噻吗洛尔,其化学名称为(-)-1(叔丁氨基)-3-[(4-吗啉基-1,2,5-噻二唑-3-基)氧]-2-丙醇马来酸盐。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3H24N4O3S·C4H4O4分子量:432.49 |
金银花、对乙酰氨基酚、大青叶、马来酸氯苯那敏、山豆根、维生素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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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朗欧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顾瑞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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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17 |
国药准字Z22025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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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适用于风热感冒,流行性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头痛身痛,鼻塞流涕,咳漱痰黄,咽喉肿痛,齿龈肿痛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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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滴,一日1~2次,如眼压已控制,可改为一日1次。如原用其他药物,在改用本品治疗时,原药物不易突然停用,应自滴用本品的第二天起逐渐停用。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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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窦性心动过缓,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 3.对本品过敏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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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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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
适用于风热感冒,流行性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头痛身痛,鼻塞流涕,咳漱痰黄,咽喉肿痛,齿龈肿痛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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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眼烧灼感及刺痛。 2.心血管系统:心动过缓,心率失常。 3.神经系统:头晕,加重重症肌无力的症状,感觉异常,嗜睡,失眠,恶梦,抑郁,精神错乱,幻觉。 4.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呼吸困难,鼻腔充血,咳嗽,上呼吸道感染。 5.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年老体弱或体温在40℃以上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痛风、肝肾功能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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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当出现呼吸急促﹑脉搏明显减慢﹑过敏等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品。 2.使用中若出现脑供血不足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3.心功能损害者,使用本品时应避免服用钙离子拮抗剂。 4.对无心衰史的患者,如出现心衰症状应立即停药。 5.正在服用儿茶酚胺耗竭药(如利血平)者,使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 6.冠状动脉疾患﹑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和重症肌无力患者,用本品滴眼时需遵医嘱。 7.本品慎用于自发性低血糖患者及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治疗的患者,因β受体阻滞剂可掩盖低血糖症状。 8.本品不易单独用于治疗闭角型青光眼。 |
1.本药含有马来酸氯苯那敏、乙酰水杨酸、维生素C。马来酸氯苯那敏为组织胺H1受体拮抗剂,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24mg;乙酰水杨酸为解热镇痛类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200mg。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如正服用其他药品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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