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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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苯甲酸钠。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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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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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27 |
国药准字Z20026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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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经行不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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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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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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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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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月经先后不定期、月经量少、经期腹痛、经行不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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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妇科月经不调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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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糖尿病患者及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乱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一起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