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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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苯甲酸钠。 |
当归、牡丹皮、赤芍、柴胡、桃仁、陈皮、香附、牛膝、益母草、延胡索、白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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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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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427 |
国药准字Z20025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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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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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重症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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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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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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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疏肝活血,调经止痛。用于痛经、月经量少、后错属气滞血瘀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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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糖尿病患者及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乱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一起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 5.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