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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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土霉素。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重组人干扰素α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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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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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292 |
国药准字S1999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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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
1、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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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2g,分3~4次;8岁以上小儿一日30~40mg/kg,分3~4次。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
1、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 2、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 3、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10-3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第二周后改为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4、毛细胞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5、尖锐湿疣:本品10-50μg/次,均匀注射于各患处基底部,隔日1次,连续3周到6周。不能采用此法时可行肌内注射。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 6、肿瘤: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开始时可皮下或肌内注射30μg-50μg,每日或隔日注射。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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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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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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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
1、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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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骼发育不良。9.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
1、本品不良反应温和,最常见的是发热、疲劳等反应,常在用药初期出现,多为一过性;其他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有头痛、肌痛、关节痛、食欲不振、恶心等;常见的化验异常是颗粒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可恢复。2、如出现上述患者不能忍受的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减少剂量或停药,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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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过敏体质,特别是对抗生素有过敏者,本品应慎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相应治疗。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瓶子或注射器,如瓶或瓶塞或注射器有裂缝、破损不可使用,溶液如有混浊或沉淀等异常现象亦不可使用。 3、本品不含防腐剂,因此任何已开启的药瓶或注射器,应一次用完,不得分次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使用经验不多,应慎用。在病情十分需要时,由医生指导使用。 5、儿童用药:本品治疗小儿病毒性肝炎是安全的,治疗儿童病毒性疾病是可行的,其副作用比成人略轻。推荐采用渐进式治疗,从小剂量逐步过渡到正常治疗剂量,近期副作用可明显减少、减轻。应在儿科医师严密观察下使用。 6、老年用药:本品可在老年患者中应用,但患有禁忌症的例外。对年老体衰耐受不了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者应十分谨慎,应在医师严密观察下应用。当使用较大剂量尤应谨慎,必要时可先用小剂量,逐渐加大剂量可以减少不良反应。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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