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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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土霉素。 |
齐多夫定300mg和拉米夫定150mg/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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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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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292 |
国药准字H20113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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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
适用于hiv感染的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这些病人有进行性免疫缺陷。本品可降低hiv-1的病毒量,增加cd4+细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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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5~2g,分3~4次;8岁以上小儿一日30~40mg/kg,分3~4次。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每天2次,每次1片,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服。如果临床需要减少本药的剂量,或需减少或停用本药中的某一成分(拉米夫定或齐多夫定)时,则用拉米夫定(epivir)及齐多夫定(retrovir)的单独片剂/胶囊和口服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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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已知对拉米夫定、齐多夫定或对制剂中的任何赋形剂过敏者忌用本药。齐多夫定忌用于中性粒细胞<0.75x109/l或血红蛋白水平<7.5g/dl或(4.65mmol/l)的病人,故而本药也忌用于这类病人。拉米夫定治疗儿童的资料还不多,因此,拉米夫定对于12岁以下的儿童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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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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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 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本品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可作为选用药物。 |
适用于hiv感染的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这些病人有进行性免疫缺陷。本品可降低hiv-1的病毒量,增加cd4+细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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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8.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骼发育不良。9.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
在治疗hiv感染中,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单独或联用的副作用已有报道,其中大多数尚不清楚。这些副作用可能与拉米夫定、齐多夫定有关,或者与治疗hiv感染中大量药物的使用有关,或者本身就是由潜在的疾病进展引起的。由于本药含有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预见不良反应的类型和严重程度和其所含两个成分有关。常规联合使用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未见明显毒性增加。拉米夫定:其常见副作用有头痛,不适,乏力,恶心,腹泻,呕吐,上腹痛,发热及皮疹。有胰腺炎和外围神经痛(或感觉异常)的病例报道,但未发现这些与拉米夫定的剂量有关。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联用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贫血(有时很严重)。也有报道能引起血小板减少,一过性肝酶(ast,alt)升高和血清淀粉酶的升高。齐多夫定:最严重的副作用有贫血(可能需要验血),中性粒细胞和白细胞减少。这些常见于大剂量(1200-1500mg/天)的使用,进展的hiv感染者(尤其是治疗前骨髓增生差的病人),特别是cd4+细胞计数<100/mm3的病人的治疗中,此时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停止治疗。齐多夫定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数、血红蛋白水平、血清维生素b12水平低,以及同时服用扑热息痛的病人在使用齐多夫定时,中性粒细胞数减少的机率也会增加(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及其它形式的相互作用)。在一组大规模、设对照的临床试验中,其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厌食、腹痛、头痛、皮疹、发热、肌痛、感觉异常、失眠、不适、乏力及消化不良。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所有病人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恶心,除此之外,其它不良反应与安慰剂试验相比较并不多见。严重的头痛、肌痛及失眠在齐多夫定治疗的进展性hiv感染者中更为常见,而呕吐、厌食、体虚及乏力则常见于齐多夫定治疗的早期hiv感染者。其它副作用有嗜睡、腹泻、头晕、盗汗、呼吸困难、气胀、味觉异常、胸痛、精神异常、焦虑、尿频、忧郁、全身疼痛、寒战、荨麻疹、瘙痒及流感样综合征。这些和其它不常见的副作用在齐多夫定和安慰剂治疗的病人中发生率相似。从安慰剂作为对照试验及开放性试验研究中获得的资料表明,在齐多夫定治疗的最初几个星期后,恶心及其它常见临床副作用发生率会逐渐减少。以下不良反应在齐多夫定治疗的病人中也有报道,这些副作用与使用齐多夫定之间的关系难于评价,尤其是在进展性hiv感染者,临床情况很复杂。肌病,伴有骨髓增生不良的全血细胞减少症及单发性血小板减少症,非低氧血症的乳酸酸中毒,肝功能异常(诸如肝大伴有脂肪肝,血液中肝酶及胆红素水平升高),胰腺炎,指(趾)甲、皮肤及口腔粘膜色素沉着。在齐多夫定开放性治疗试验中,有报道病人出现抽搐及其它脑部症状。这些情况反过来也表明了齐多夫定对hiv相关的神经功能异常的治疗整体上是有效的。若症状严重,减少齐多夫定的剂量或停药有助于这些临床状况的改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停用双汰芝,而改用齐多夫定及拉米夫定的单制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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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当需要对拉米夫定或齐多夫定单独进行剂量调整时,建议分别用其单制剂。病人在服用本药的同时,自我服药要谨慎。2.本药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引起的进行性肝硬化时应慎重,因为曾有停用拉米夫定引起肝炎复发的危险之报道。3.对驾驶及仪器使用能力的影响:目前,尚无对拉米夫定或齐多夫定影响驾驶及仪器操作能力的研究,而且,这些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并不能通过药物的临床药理预测出来。但是,在考虑病人的驾驶及仪器操作能力时,应考虑病人的临床状况和拉米夫定及齐多夫定的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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