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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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马来酸噻吗洛尔5mg、盐酸毛果芸香碱20mg/ml另含添加物苯扎氯铵、一水合枸橼酸、枸橼酸钠、羟丙甲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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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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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51 |
国药准字H20083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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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适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高眼压症,特别适用于单独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毛果芸香碱治疗无法控制或效果不佳的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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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2g,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使用前把药物浓溶液瓶盖和内塞打开,将稀释剂溶液挤入药物浓溶液瓶内,盖上内塞,摇匀,标注混合日期。滴眼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一次1滴。滴眼后压迫内眦鼻泪管并闭眼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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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1.支气管哮喘者或有支气管哮喘史者,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禁用。2.窦性心动过缓,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明显心衰,心源性休克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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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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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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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适用于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高眼压症,特别适用于单独使用β受体阻滞剂或毛果芸香碱治疗无法控制或效果不佳的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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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报道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干、胃不适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部水肿等,有重症药疹的个案报告(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过量或长期使用可能出现皮肤粗糙、增厚、色素沉着等砷中毒表现。 3、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嗜睡、失眠等。 4、免疫系统: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等。 6、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 7、泌尿系统:有血尿、急性肾损伤等个案报告。 此外,有长期使用导致砷中毒的个案报告。 |
噻吗洛尔使房水减少,延长了眼内房水循环时间,从而使毛果芸得碱在眼内的滞留时间延长。其结果,毛果芸香碱的疗效(房水流出促进效果)得到提高,临床上每天给青光眼患者分别用0.5%噻吗洛尔早晚2次+4%毛果芸香碱早中晚3次,共滴眼5次和同成分的混合剂早晚滴眼2次,分别在滴眼前及连续滴眼第28天的8:30AM、1:30PM、4:30PM测定眼压。平均眼压下降值证明了两者的临床效果几乎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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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平素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慎用。 2、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 3、本品不宜与含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 4、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 5、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 6、用药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去医院就诊。 |
心功能不全、心率过缓或房室外传导阻滞、哮喘或重度阻塞性肺疾患、急性虹膜炎、角膜损伤以及对本剂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本剂不得用于小儿。用药时可能会出现近视、黑暗处视物不清。请注意在滴眼2小时以内不要驾驶车辆。本剂中的防腐剂苯扎氯铵可能会在软型隐形眼镜上产生沉淀物,故在滴眼时应摘下隐形眼镜,滴眼15分钟后再装用。本剂含有β-受体阻断剂,可能掩盖因糖尿病低血糖引起的症状。妊娠及哺乳期使用时,只有在判断对母体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对胎儿及婴儿的危险性时,才可使用本剂。只有在医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和钙通道阻断剂以及β-肾上腺能阻断剂合并使用。每次滴眼时,每眼应不超过2滴。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