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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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和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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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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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51 |
国药准字H1097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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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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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2g,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每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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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幼儿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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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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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火热内盛,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 |
本品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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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及文献报道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口干、胃不适等;有肝生化指标异常、消化道出血的个案报告。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部水肿等,有重症药疹的个案报告(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过量或长期使用可能出现皮肤粗糙、增厚、色素沉着等砷中毒表现。 3、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嗜睡、失眠等。 4、免疫系统: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5、心血管系统:心悸等。 6、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 7、泌尿系统:有血尿、急性肾损伤等个案报告。 此外,有长期使用导致砷中毒的个案报告。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形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收缩上呼吸道毛细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具有止咳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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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平素脾胃虚弱、大便溏薄者慎用。 2、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有连续用药半年以上出现砷中毒的报告。 3、本品不宜与含雄黄的其他药品同时服用。 4、严重肝损害患者慎用;急、慢性肾脏病患者慎用。 5、儿童用药尚无安全性研究资料。婴幼儿禁用。 6、用药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去医院就诊。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并高血压、甲状腺疾并糖尿并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