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当归、五味子(蒸)、山药、制何首乌、金樱子、覆盆子、厚朴(姜制)、木香、白术(焦)、山楂(焦)、石楠叶、菟丝子、六神曲(焦)。辅料为:糊精。 |
比阿培南。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85 |
国药准字H200802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对本品敏感的菌株有: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屎肠球菌除外)、莫拉氏菌属、大肠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绿脓杆菌、放线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氏菌属、梭形杆菌属等。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肺炎、肺部脓肿、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的二次感染、难治性膀胱炎、肾盂肾炎、腹膜炎、妇科附件炎等。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每0.3g比阿培南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成人每日0.6g,分2次滴注,每次30~60分钟。可根据患者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给药剂量。但1天的最大给药量不能超过1.2g。 |
|
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孕妇及妊娠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由于生理功能下降,需注意调整用药剂量及用药间隔时间。 |
|
成分 |
滋肾养肝,健脾益气,调节视力。用于肝肾不足、 气血亏虚引起的青少年假性近视及视力疲劳者。 |
对本品敏感的菌株有: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屎肠球菌除外)、莫拉氏菌属、大肠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绿脓杆菌、放线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拟杆菌属、普氏菌属、梭形杆菌属等。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肺炎、肺部脓肿、慢性呼吸道疾病引起的二次感染、难治性膀胱炎、肾盂肾炎、腹膜炎、妇科附件炎等。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比阿培南为碳青霉烯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发挥抗菌作用,对革兰阳性、革兰阴性的需氧和厌氧菌有广谱抗菌活性。比阿培南对人肾脱氢肽酶I(DHP-I)稳定,可单独给药而不需与DHP-I抑制剂合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平时注意眼部卫生,加强眼部锻炼。2.孕妇慎用。感冒时不宜服用。3.平时有眼胀,头痛,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慎用。4.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宜饭前服用。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碳青霉烯类、青霉素类及头孢类抗生素药物过敏者慎用;(2)本人或直系亲属有易诱发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症状的过敏性体质者慎用;(3)严重的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老年患者慎用(参照【老年用药】);(5)进食困难及全身状况恶化者,可能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6)有癫痫史者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慎用;(7)用班氏试剂、斐林试剂进行试纸反应和临床尿糖检测,均有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8)Kveimtest试验中有可能呈现阳性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