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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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罗通定3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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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康福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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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228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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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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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镇痛,成年人一次60~120mg(2~4片);助眠,成年人一次30~90mg(1~3片);一日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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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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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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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头痛、月经痛以及助眠等。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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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于镇痛时可出现嗜睡,偶见眩晕、乏力、恶心和锥体外系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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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者工作期间慎用。3.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耐受性。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