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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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玄参、西青果、蝉蜕、麦冬、胖大海、南沙参、太子参、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尼伯金乙酯、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羟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式:C16H17N3O5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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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康福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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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529 |
国药准字H10960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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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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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5-1.0g(0.25g:2-4片;0.5g:1-2片),一日2次。儿童常用量:一次按体重15-20mg/kg,一日2次。A组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及扁桃体炎每12小时15mg/kg,疗程至少10天;成人肾功能减退者首次剂量为1g饱和量,然后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予以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为25-50ml/min、10-25ml/min和0-10ml/min时,分别每12小时、24小时和36小时服药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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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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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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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因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可进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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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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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第一代头孢菌素的半合成抗生素。其抗菌机制是经干扰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目的。对革兰阳性菌一般均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如大肠杆菌和痢疾杆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绿脓杆菌和不动杆菌等对本品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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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4.急性者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