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表。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鼻塞流涕,发烧怕冷,咳嗽音哑,咽喉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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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荆芥穗、防风、白芷、柴胡、葛根、薄荷、蒲公英、板蓝根、苦地丁、黄芩、芦根、玄参、苦杏仁、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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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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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99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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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表。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鼻塞流涕,发烧怕冷,咳嗽音哑,咽喉干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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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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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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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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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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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表。用于外感风寒引起的头痛,鼻塞流涕,发烧怕冷,咳嗽音哑,咽喉干痛。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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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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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nbs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