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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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奥曲肽 |
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异构体的混合物。1个胶囊含:173.0-186.7 毫克的干燥乳蓟果提取物(36-44:1), 以水飞蓟宾计相当于水飞蓟素14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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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MADAUS Gmb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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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76 |
注册证号H20181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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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
中毒性肝脏损害:用于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的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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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mg/h。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0.1mg皮下注射,每天3次,连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mg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mg,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mg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mg/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mg/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
重症病例的起始治疗剂量:一次1粒,一日三次;维持剂量:一次1粒,一日二次。饭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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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个别病人使用时发生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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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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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没有本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经验。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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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
中毒性肝脏损害:用于慢性肝炎及肝硬化的支持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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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注射局部反应,包括疼痛,注射部位的针刺或烧灼感,伴红肿。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注射前使药液达到室温,则可减少轻局部不适。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胀气、稀便、腹泻及脂肪痢。在罕见的病例中,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上腹痛、腹部触痛、肌紧张和腹胀。 3、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 4、由于本品可抑制GH、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 5、其他: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停药后可逐渐消失;罕见情况下,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胰腺炎;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 |
本品为肝病治疗用药, 药理作用:已经证实在各种毒性肝损害病理模型中,水飞蓟素对以下物质具有抗毒作用:毒蕈素、α-鹅膏菌素(在鬼笔鹅膏真菌中发现的毒性物质)、四氯化碳、半乳糖胺、硫代乙酰胺和肝病毒FV3。 水飞蓟素的疗效归功于其具备数个作用点和作用机制:由于其对自由基的捕获能力,水飞蓟素具有抗过氧化活性。脂类化合物过氧化的病理生理学过程(造成细胞膜的损坏),可被水飞蓟素阻断或阻止。并且在已经遭受损伤的肝细胞内,水飞蓟素刺激蛋白质的合成并使磷脂代谢正常化。总之,水飞蓟素最大的贡献是对肝细胞膜有稳定作用,它阻止或避免溶解性细胞成分(例如转氨酶)的流失。水飞蓟素可限制某些肝毒性物质(如:α-鹅膏菌素)穿透进入细胞内部。蛋白质合成能力的增强是由于水飞蓟素刺激细胞核中RNA聚合酶I的活性,因此帮助肝细胞中核糖体RNA的合成,同时导致结构和功能蛋白质(酶)的大量合成。因此,水飞蓟素可增强肝细胞的修复能力和再生能力。 毒理研究: 水飞蓟素的特点为低毒性,并可以按治疗剂量长期服用。 急性毒性:小鼠和大鼠单剂量口服试验证明水飞蓟素无毒,LD50大于2000mg/Kg。 慢性毒性:分别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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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使用经验,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经验有限。 9、老年用药:尚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有所下降,故使用本品不须减少剂量。 10、药物过量:药物过量者应给予对症处理。 |
药物治疗不能替代对导致肝损伤(例如:酒精)因素的排除。对于出现黄疸的病例(皮肤浅黄色或暗黄,眼巩膜黄染),应咨询医师。此药不适用于治疗急性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