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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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奥曲肽 |
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以吡格列酮计)15mg和盐酸二甲双胍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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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德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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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76 |
国药准字H2011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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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
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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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持续静脉滴注0.025mg/h。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0.1mg皮下注射,每天3次,连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初始剂量为0.05mg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mg,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初始量为0.05-0.1mg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mg/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mg/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
常用起始剂量为1片/次,1日1-2次,根据治疗反应再逐渐增加剂量。最高推荐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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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奥曲肽或本品中任一赋形剂过敏者禁用。 |
本品副作用主要来自吡格列酮和二甲双胍的副作用,可发生轻度或中度水肿、腹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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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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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据目前资料中,妊娠期间血糖异常,可能增加新生儿先天异常发生及增加新生儿致病率和致死率,因此,多数专家建议,妊娠期间宜使用胰岛素维持血糖接近正常值。妊娠期间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对胎儿的益处大于潜在的风险。尚未开展妊娠妇女使用本品或其单个成分适当的对照研究。与本品有关的动物试验也未进行。 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无定论,故不建议使用。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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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
2型糖尿病,适用于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效果不佳及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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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注射局部反应,包括疼痛,注射部位的针刺或烧灼感,伴红肿。这些现象极少超过15分钟。注射前使药液达到室温,则可减少轻局部不适。 2、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痛、胀气、稀便、腹泻及脂肪痢。在罕见的病例中,胃肠道反应可类似急性肠梗阻伴进行性严重上腹痛、腹部触痛、肌紧张和腹胀。 3、长期使用可能导致胆结石的形成。 4、由于本品可抑制GH、胰高糖素和胰岛素的释放,故本品可能引起血糖调节紊乱。由于可降低患者餐后糖耐量,少数长期给药者可引致持续的高血糖症,曾观察到低血糖的出现。 5、其他:少数报道出现急性胰腺炎,停药后可逐渐消失;罕见情况下,曾报道醋酸奥曲肽治疗引起患者脱发;长期应用本品且发生胆结石者也可能出胰腺炎;个别患者发生肝功能失调,包括缓慢发生的高胆红素血症伴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和转氨酶轻度增高。 |
本品含有两种用于2型糖尿病的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降糖药:盐酸二甲双胍,属双胍类;盐酸吡格列酮,属噻唑烷二酮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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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分泌GH的垂体肿瘤有时可能扩散而引起严重的并发症,故应仔细观察患者,若有肿瘤扩散的迹象,则应考虑转换其它治疗。 2、长期使用,应每隔6-12个月作胆囊超声波检查。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或已患糖尿病患者,应密切监测血糖水平。 4、对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给予本品后,其胰岛素用量可能减少。 5、避免短期内在同一部位多次注射。 6、在治疗胃肠胰内分泌肿瘤时,偶尔发生症状失控而致严重症状迅速复发。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使用经验,仅在绝对需要的情况下使用。 8、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经验有限。 9、老年用药:尚无证据表明,老年患者对本品的耐受性有所下降,故使用本品不须减少剂量。 10、药物过量:药物过量者应给予对症处理。 |
1、用药期间应严密监测乳酸性酸中毒、心衰、低血糖的征象,以及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和眼科检查。 2、不宜用于肝病患者。 3、有心衰风险的患者慎用。推荐绝经前妇女应当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4、出现心血管虚脱(休克)、急性心衰或心梗、其它缺氧引起的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应避免过量饮酒。 6、妊娠期间及母乳喂养的妇女、儿童不应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