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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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硫必利,化学名称:N-(2-乙胺乙基)-2-甲氧基-5甲磺酰基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式:C15H24N2O4S·HCl,分子量:364.89。 |
天麻、僵蚕、全蝎、天南星(制)、荆芥、雄黄、药母、麝香、朱砂、硼砂、巴豆霜、冰片等15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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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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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306 |
国药准字Z53021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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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息风镇痉,豁痰开窍。用于风痰闭阻、中风偏瘫、癫痫,面神经麻痹,口眼歪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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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 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 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半片)。一日3次。 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5片)。 |
口服,成人一次8~10丸,一日2~3次,18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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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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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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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息风镇痉,豁痰开窍。用于风痰闭阻、中风偏瘫、癫痫,面神经麻痹,口眼歪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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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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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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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服用本品定期检查血、尿中汞、砷离子浓度,检查肝、肾功能。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