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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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主要成份:醋酸去氨加压素化学名称:1-去氨基-8-D 精氨酸加压素醋酸盐化学结构式:SCH2CH2CO-Tyr-Phe-Gln-Asn-Cys-Pro-D-Arg-Gly-NH2分子式:C46H64N14O12S2分子量:10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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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Ferring International Center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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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00050 |
注册证号H20140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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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弥凝用于治疗中枢性尿崩症。服用弥凝后可减少尿液排出,增加尿渗透压,减低血浆渗透压,从而减少尿频和夜尿。弥凝用于治疗六岁或以上患者的夜间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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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2.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
剂量因人而异,应区分调整。治疗中枢性尿崩症:一般成人和儿童的初始适宜剂量为每次0.1毫克,每日三次。再根据患者的疗效调整剂量。根据临床经验,每天的总量在0.2-1.2毫克之间。对多数患者的适宜剂量为每次0.1-0.2毫克,每日三次。治疗夜间遗尿症:初始适宜剂量为睡前服用0.2毫克,如疗效不显著可增至0.4毫克,连续使用三个月后停用此药至少一周,以便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期间须限制饮水,详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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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和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分类,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免疫系统:十分罕见:过敏反应和超敏反应(例如瘙痒、发疹、发热、支气管痉挛、过敏性反应);代谢:十分罕见:低钠血症、水中毒;精神:十分罕见:情绪障碍(儿童);神经系统:常见:头痛;罕见:脑水肿、低钠血症性惊厥;胃肠道:常见:腹痛、腹部绞痛、恶心、腹泻、呕吐;血管疾病:常见:一过性低血压、脉搏加快、面色潮红;未知:血栓并发症(脑动脉和冠状动脉);全身和用药部位状况:常见:疲乏;如果液体量摄入过多或用药剂量过高,水潴留可能会导致体重增加、低钠血症、癫痫发作、脑水肿或昏迷。这种情况尤其易发于1岁以下儿童患者和老年患者,其取决于患者的一般健康状况。为了避免发生水中毒,应确保水平衡。由于水重吸收增加,血压可能会升高,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高血压。冠心病患者可能会发生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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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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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弥凝用于治疗中枢性尿崩症。服用弥凝后可减少尿液排出,增加尿渗透压,减低血浆渗透压,从而减少尿频和夜尿。弥凝用于治疗六岁或以上患者的夜间遗尿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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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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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2.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3.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4.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5.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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