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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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盐酸多奈哌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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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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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00050 |
国药准字H200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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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用于轻度、中度老年性痴呆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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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肿瘤放、化疗后:放、化疗停止24~48小时后方可使用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溶解本品(切勿剧烈振荡),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注射后局部皮肤应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缓慢吸收),3~10μg/kg/日,持续5~7天,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本品停药后至少间隔48小时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放、化疗。2.骨髓移植:5~10μg/kg,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持续应用至连续3天中性粒细胞绝对数≥1000/ml。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3μg/kg/日,皮下注射,需2~4天才观察到白细胞增高的最初效应,以后调节剂量使白细胞计数维持在所期望水平,通常10000/μl。 |
口服。初始用量每次5毫克,每日一次,睡前服用;并至少将初始剂量维持1个月以上,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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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2.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
本品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头晕、失眠、肌肉痉挛、疲乏等。多数不良反应是短暂、轻微和一过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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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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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明确,也不明确本品是否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儿童用药:不推荐儿童应用。 老年用药:按推荐剂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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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 预防和治疗肿瘤放疗或化疗后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2. 治疗骨髓造血机能障碍及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 预防白细胞减少可能潜在的感染并发症。 4. 使感染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恢复加快。 |
用于轻度、中度老年性痴呆症状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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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的安全性与剂量和给药途径有关。大部分不良反应多属轻到中度,严重的反应罕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寒战、恶心、呼吸困难、腹泻,一般的常规对症处理便可使之缓解;其次有皮疹、胸痛、骨痛和腹泻等。据国外报道,低血压和低氧综合征在首次给药时可能出现,但以后给药则无此现象。不良反应发生多于静脉推注和快速滴注以及剂量大于32μg/kg/日有关。 |
药理作用 盐酸多奈哌齐为可逆性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对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具有很强的选择性,本品对脑内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比对存在于中枢神经系统外的丁酰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强1000倍。 本品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直接参与神经传递的突触间中的乙酰胆碱含量增加,产生治疗效果。 毒理研究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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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2.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3.本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4.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5.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
麻醉时可能会增强琥珀酰胆碱型药物的肌肉松弛作用。 本品因其药理作用可对心率产生迷走神经样作用,患有"病窦综合征"或其它室上性心脏传导疾患的病人应慎用。因其拟胆碱作用,有哮喘史或阻塞性肺疾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 胆碱酯酶抑制剂可能增加胃酸的分泌,因此对有溃疡病史或同时服用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应密切注意可能出现的胃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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