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由罗红霉素敏感病原体导致的感染。 1.耳、鼻、喉感染: 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呼吸道感染: 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脓疱病 4.泌尿生殖道感染: 非淋球菌性尿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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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罗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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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精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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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493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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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由罗红霉素敏感病原体导致的感染。 1.耳、鼻、喉感染: 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呼吸道感染: 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脓疱病 4.泌尿生殖道感染: 非淋球菌性尿道炎。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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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5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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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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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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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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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由罗红霉素敏感病原体导致的感染。 1.耳、鼻、喉感染: 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呼吸道感染: 急性支气管炎、肺炎 3.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脓疱病 4.泌尿生殖道感染: 非淋球菌性尿道炎。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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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胃肠道反应、皮疹、ALT及AS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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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