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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咽扁颗粒

小儿咽扁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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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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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咽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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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儿咽扁颗粒
小儿咽扁颗粒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盐酸洛美沙星胶囊
主要成分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金果榄,缠绕藤本。茎粗糙、有槽纹。叶互生,箭状披针形,长7~13cm,宽3~8cm,先端渐尖,基部箭形或戟状箭形,两面被短硬毛。花近白色,单性异株,总状花序;萼片6,花瓣6;雄花雄蕊6,较花瓣长;雌花花瓣较小,匙形;退化雄蕊棒状,心皮3~4。核果近球形,红色,内果皮坚硬,背线具不明显的疣状突起。花期3~5月,果期8~10月。)、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称为±-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生产企业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927

国药准字H200100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用法用量

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1.细菌性支气管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或一次0.3g(3粒),一日2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尿路感染:口服,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7-10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4g(4粒),一日1次,疗程14日。   3.单纯性淋病:口服,一次0.3g(3粒),一日2次。   4.手术感染的预防:口服,一次0.4g(4粒),手术前2-6小时服用。

副作用

糖尿病患儿禁服

1.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婴幼儿及18岁以下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及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及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等。3.胃肠道细菌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4.腹腔、胆道、伤寒等感染。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8.其他感染,如副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扬埃希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嗜血杆菌、淋病奈瑟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本品通过作用于细菌细胞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起杀菌作用。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急性喉炎不适用,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需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当患者血肌酐清除率≤40ml/分或≤0.67ml/秒时该药剂量调整为:第一剂仍予0.4g(4粒),此后0.2g(2粒),一日1次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4.喹诺酮类药物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5.食物对本品的吸收影响少,可空腹亦可与食物同服。6.本品清除半衰期长达7-8小时,治疗一般感染时可一日1次,但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菌敏感性较低(如铜绿假单胞菌等)时,则宜予0.3g(3粒),每日2次。7.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儿才可应用本品。8.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m以上。9.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10.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及皮炎时应停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