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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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金果榄,缠绕藤本。茎粗糙、有槽纹。叶互生,箭状披针形,长7~13cm,宽3~8cm,先端渐尖,基部箭形或戟状箭形,两面被短硬毛。花近白色,单性异株,总状花序;萼片6,花瓣6;雄花雄蕊6,较花瓣长;雌花花瓣较小,匙形;退化雄蕊棒状,心皮3~4。核果近球形,红色,内果皮坚硬,背线具不明显的疣状突起。花期3~5月,果期8~10月。)、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西酸舒他西林,其化学名为(+)羟甲基-(2S,5R,6R)-6-[(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S,S-二氧化物对甲苯磷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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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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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927 |
国药准字H1999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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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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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30kg的儿童一次0.375~0.750g,一日2次。体重<30公斤的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分2次服用。疗程一般均为5~14日,必要时可延长。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顿服2.25g,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和舒巴坦的血药浓度的维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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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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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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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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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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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舒巴坦和氨苄西林同时存在时,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了氨苄西林的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霉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氨苄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本身抑菌作用较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药,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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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急性喉炎不适用,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