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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咽扁颗粒

小儿咽扁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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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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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咽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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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儿咽扁颗粒
小儿咽扁颗粒
至清
(双氯芬酸钾片)
至清 (双氯芬酸钾片)
主要成分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金果榄,缠绕藤本。茎粗糙、有槽纹。叶互生,箭状披针形,长7~13cm,宽3~8cm,先端渐尖,基部箭形或戟状箭形,两面被短硬毛。花近白色,单性异株,总状花序;萼片6,花瓣6;雄花雄蕊6,较花瓣长;雌花花瓣较小,匙形;退化雄蕊棒状,心皮3~4。核果近球形,红色,内果皮坚硬,背线具不明显的疣状突起。花期3~5月,果期8~10月。)、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双氯芬酸钾。

生产企业

天圣制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927

国药准字H2002021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用法用量

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者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副作用

糖尿病患儿禁服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7.消化道溃疡者禁用。8.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9.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小儿肺卫热盛所致的喉痹、乳蛾(乳蛾,以咽喉两侧喉核(即腭扁桃体)红肿疼痛,形似乳头,状如蚕蛾为主要症状的喉病。发生于一侧的称单乳蛾,双侧的称双乳蛾。乳蛾多由外感风热,侵袭于肺,上逆搏结于喉核;或平素过食辛辣炙煿之品,脾胃蕴热,热毒上攻喉核;或温热病后余邪未清,脏腑虚损,虚火上炎等引起。),症见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口舌糜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孪、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S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急性喉炎不适用,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或病史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老年体弱及体重较低者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7.孕妇慎用。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