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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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 |
本品主要成份是葡萄糖酸亚铁。辅料为:蔗糖、柠檬酸、食用香精、蒸馏水、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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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怡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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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77 |
国药准字H20043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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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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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宫颈糜烂:1:80-1:100稀释的浓缩液行阴道冲洗,然后将浸有浓缩液的长棉签伸...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5~20毫升,一日2~3次。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4~6 一日2~3次 4~6 16~21 6~8 7~9 22~27 8~10 10~12 28~32 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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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初期,有时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很快自行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 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 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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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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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常用量为每日30mg/kg,分4次口服。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补充铁剂以在妊娠中、后期最为适当,由于此时铁摄入量减少而需要量增加。个别文献报道在妊娠早期,应用山梨醇铁有发生流产者,所以在妊娠3~4月前应禁用山梨醇铁注射。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口服铁剂以治疗缺铁性贫血,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剂量,因为胃液分泌减少,胃酸缺乏,铁自肠粘膜吸收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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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用于明确原因的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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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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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药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行经时停止用药。注意防止本药与眼部接触。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药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分。本药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