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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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 |
牡丹皮、大血藤、紫花地丁、三棱、莪术、败酱草、川芎、白芍、土茯苓、白英、白花蛇舌草、墓头回、椿皮、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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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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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77 |
国药准字Z2009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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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清热化瘀、祛湿止痛。用于慢性盆腔炎、中医属于瘀热湿阻型者,症见小腹疼痛、带下色黄、带下异味、腰骶胀痛、经期腹痛、低热起伏、口苦咽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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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宫颈糜烂:1:80-1:100稀释的浓缩液行阴道冲洗,然后将浸有浓缩液的长棉签伸...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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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初期,有时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很快自行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
1、对本药已知成分严重过敏者禁用。2、不符合慢性盆腔炎诊断标准以及瘀热湿阻型辩证标准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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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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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清热化瘀、祛湿止痛。用于慢性盆腔炎、中医属于瘀热湿阻型者,症见小腹疼痛、带下色黄、带下异味、腰骶胀痛、经期腹痛、低热起伏、口苦咽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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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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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药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行经时停止用药。注意防止本药与眼部接触。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药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分。本药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注意饮食卫生。2.脾胃虚弱者慎用。3.心、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未见对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安全性相关研究资料。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过程中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