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 |
本品主要成份为:炔诺酮。 |
|
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康和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477 |
国药准字H4402282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性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
用法用量 |
宫颈糜烂:1:80-1:100稀释的浓缩液行阴道冲洗,然后将浸有浓缩液的长棉签伸... |
(1)治疗子宫功能性出血:口服,每次8片(5mg),每8小时一次,连服3日,血止后,改为每12小时一次,7日后改为一次4~6片(2.5~3.75mg)维持,连续用2周左右。(2)痛经或子宫内膜增长过速:口服,一日4片(2.5mg),连服20日,下次月经周期第5日开始用药,3~6个周期为一疗程。(3)子宫内膜异位症:口服,每日16~48片(10~30mg),开始时每日16片(10mg),每2周后增加8片(5mg),最高为每日48片(30mg),分次服,连服6~9个月。(4)探亲避孕药:于探亲前一日或当日中午起服用一片,此后每晚服一片,至少连服10~14日,如果需要,可以接着改服短效口服避孕药。 |
|
副作用 |
用药初期,有时会产生局部刺激症状,但很快自行消失,当治疗口腔病变时。请注意其高酸性可能损伤牙釉质。 |
1.主要为恶心、头晕、倦怠; 2.突破性出血。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不宜使用(女婴男性化)。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种阴道感染。外阴瘙痒、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及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用于月经不调、子宫功能性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单方或与雌激素合用能抑制排卵,作避孕药。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本药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行经时停止用药。注意防止本药与眼部接触。对妊娠和哺乳的影响: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药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试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分。本药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
1.妊娠4个月内慎用,不宜用作早孕试验。 2.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肾功能损害、糖尿病、哮喘病、癫痫、偏头痛、未明确诊断的阴道出血、有血栓病史(晚期癌瘤治疗除外)、胆囊疾病、和有精神抑郁史者慎用。 3.长期用药需注意检查肝功能,特别注意乳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