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本品用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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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头孢地尼。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地塞米松磷酸钠。其化学名为: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磷酸酯二钠盐。其分子式:C22H28FNa2O8P,分子量:51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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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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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306 |
国药准字H41021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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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本品用于治疗: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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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片(100mg),一日3次。剂量可以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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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休克史者禁用。对青霉素或头孢菌素有过敏史者慎用。 |
1.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2.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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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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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频繁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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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感染,本品用于治疗: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虹膜炎、角膜炎、过敏性结膜炎、眼睑炎、泪囊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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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皮疹;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荨麻疹、瘙痒、发热、水肿;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红斑。 2.血液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嗜酸细胞增多;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中性粒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0.1%<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有腹泻、腹痛、胃部不适;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便秘。 4.菌群失调症: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口腔炎;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口腔念球菌症。 5.维生素缺乏症: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 6.肾脏: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BUN升高。 7.其他:发生率<0.1%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发生率不详的不良反应:麻木。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机理为: 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2抗过敏、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地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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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根据惯例,应在确定微生物对本品的敏感性后,本品的疗程应限于治疗患者所需的最短周期,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 2.建议避免与铁制剂合用。如果合用不能避免,应在服用本品3小时以后再使用铁制剂。 3.因有出现休克等过敏反应的可能,应详细询问过敏史。 4.下列患者应慎重使用: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本人或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者:由于头孢地尼在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血清中存在时间较长,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严重程度酌减剂量以及延长给药间隔时间。对于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建议剂量一日1次,一次100mg。 (4)患有严重基础疾病、不能很好进食或非经口摄取营养者、高龄者、恶液质等患者(因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要进行严密临床观察)。 5.对临床检验值的影响: (1)除试纸法尿糖试验之外,在用Benedict试剂、Fehling试剂和Clinitest试验法进行尿糖检查时,可出现假阳性,要注意。 (2)可出现直接血清抗球蛋白试验阳性,要注意。 5.其它注意事项: (1)与添加铁的产品(如奶粉或肠营养剂)合用时,可能出现红色粪便。 (2)可能出现红色尿。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眼压和有无真菌、病毒感染早期症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