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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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女贞子(酒炙)、墨旱莲、白芍、鸡血藤、地黄、珍珠母、黄芩、知母、菟丝子、龟甲、枸杞子、当归等23味。 |
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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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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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085 |
国药准字H20133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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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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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防治厌氧菌感染: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早晚各服一次,以下同;儿童,每12小时10mgkg;阿米巴虫病:成人500mg次,每日二次;儿童25mgkg天;贾第虫病:成人1.5g次,1次天;儿童40mgkg天;毛滴虫病:成人1-1.5g次,1次天;儿童25mgkg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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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对此药也过敏,禁用于对此类药物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及各种器官硬化症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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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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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补肝肾,镇静安神,养血通络。用于妇女绝经前后,肝肾阴虚引起的月经紊乱,潮热多汗,失眠健忘,心烦易怒,头晕耳鸣,咽干口渴,四肢酸楚,关节疼痛。 |
用于治疗由厌氧菌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感染引起的多种疾病;男女泌尿生殖道毛滴虫、贾第氏鞭毛虫感染引起的疾病如阴道滴虫病等;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肠、肝变形虫感染引起的疾病;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科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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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期间有轻度头晕、头痛、嗜睡、胃肠道反应、肌肉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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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肾阳虚症状明显者,如表现形寒肢冷、大便溏薄、面浮肢肿等症,不宜服用。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剩余的药片应立即包装好并立即作好标记,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