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由弗劳地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产酸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和甲氧西林耐药菌株)、咽颊炎链球菌族(包括咽颊炎链球菌、中间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多行拟杆菌、单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和微小消化链球菌所致者。复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大肠埃希菌、肠球菌(万古霉素敏感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株)、无乳链球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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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替加环素。辅料为:乳糖一水合物、盐酸、氢氧化钠和注射用水。 |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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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湖北人民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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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46 |
国药准字H20000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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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由弗劳地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产酸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和甲氧西林耐药菌株)、咽颊炎链球菌族(包括咽颊炎链球菌、中间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多行拟杆菌、单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和微小消化链球菌所致者。复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大肠埃希菌、肠球菌(万古霉素敏感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株)、无乳链球菌、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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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常规剂量:静脉滴注,推荐的给药方案为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替加环素的静脉滴注时间应该每12小时给药一次,每次约30-60min。替加环素用于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的推荐疗程为5-14天。治疗疗程应该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部位、患者的临床和细菌学进展情况而定。2.肝功能不全患者;轻至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A和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替加环素的剂量应调整为100mg,然后每12小时25mg。重度肝功能损害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2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4片)。对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曰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8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 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β-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小于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1片),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Omg(2片)/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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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注射用替加环素禁用于已知对替加环素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以下列出的是与贝那普利以及其它ACE抑制剂相关的不良反应: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与成年人相似。没有关于儿童长期给药和其对生长、青春期发育和一般发育的影响的资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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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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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与成年人一样(见【药代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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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由弗劳地枸橼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产酸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和甲氧西林耐药菌株)、咽颊炎链球菌族(包括咽颊炎链球菌、中间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脆弱拟杆菌、多行拟杆菌、单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和微小消化链球菌所致者。复杂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大肠埃希菌、肠球菌(万古霉素敏感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和耐药株)、无乳链球菌、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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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临床试验经验由于临床研究是在各种条件下进行的,一种药物临床研究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种药物临床研究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比较,而且也不能反映实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在多个临床研究,共有2514例患者接受了泰阁注射用替加环素治疗,其中7%患者因治疗中出现不良反应而中止替加环素治疗,而所有对照组患者中6%因治疗中出现不良反应而中止治疗,表1所列为到疗效检验访视为止.治疗中出现的发生率≥2%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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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警告全因死亡率III期和Ⅳ期临床研究发现,与对照药组相比,替加环素组患者全因死亡率升高,在全部13个设有对照组的IlI期和Ⅳ期临床研究中,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死亡率为4.0%(150/3788),对照组的死亡率为3.0%(110/3646),在对这些研究的汇合分析中,基于按研究权重分层的随机效应模型,替加环素和对照药物之间校正后的全因死亡率风险差异为0.6%(95%CI0.1.1.2),导致这种升高的原因不明,选择治疗药物时应考虑到这种全因死亡率的升高(见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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