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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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是从中国尖吻蝮蛇属毒蛇液中分离得到的酶性止血剂。 |
鹿茸(去毛)、炙淫羊藿、仙茅、续断、桑寄生、菟丝子、枸杞子、覆盆子、山药、莲子(去芯)、茯苓、黄芪、白芍、炒酸枣仁、钩藤、丹参、赤芍、鸡血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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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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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19 |
国药准字Z20063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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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温肾健脾,活血调经。用于脾肾阳虚、瘀血阻滞所致的月经不调、闭经、痛经、不孕,症见月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冷痛、经水日久不行、久不受孕、腰膝冷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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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作静注、肌注、外用给药。术前预防出血:术前半小时肌注1单位,或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若认为术后可能出血时,则在术后24小时肌注1单位。消化道、肺、肾、癌肿、肝病等出血:静注或肌注1~2单位,然后每24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停止为止。妇科月经出血过多:每日肌注1单位,通常使用三天即可 |
口服,一次5g(50丸),一日2次,自月经周期第五天起连服20天,无周期者每月连服20天,连服三个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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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血栓或栓塞史者以及DIC导致的出血时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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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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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温肾健脾,活血调经。用于脾肾阳虚、瘀血阻滞所致的月经不调、闭经、痛经、不孕,症见月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冷痛、经水日久不行、久不受孕、腰膝冷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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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荨麻疹、焦虑、发汗、低血压及心率减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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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缺少凝血因子的出血,本品只能用作辅助治疗。(2)在纤维蛋白分解物过多时,纤维蛋白的聚合作用被延缓,可将抗纤溶酶药物与本品合用。(3)用于新生儿出血,与维生素K合用作用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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