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是从中国尖吻蝮蛇属毒蛇液中分离得到的酶性止血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
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419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作静注、肌注、外用给药。术前预防出血:术前半小时肌注1单位,或术前15分钟静注1单位。若认为术后可能出血时,则在术后24小时肌注1单位。消化道、肺、肾、癌肿、肝病等出血:静注或肌注1~2单位,然后每24小时肌注1单位至出血停止为止。妇科月经出血过多:每日肌注1单位,通常使用三天即可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
副作用 |
有血栓或栓塞史者以及DIC导致的出血时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可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偶见荨麻疹、焦虑、发汗、低血压及心率减慢等。 |
||
注意事项 |
(1)对缺少凝血因子的出血,本品只能用作辅助治疗。(2)在纤维蛋白分解物过多时,纤维蛋白的聚合作用被延缓,可将抗纤溶酶药物与本品合用。(3)用于新生儿出血,与维生素K合用作用不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