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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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每克含主要成份尿素0.1克。辅料为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防腐剂(羟苯乙酯)。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十八醇、异丙基棕榈酸酯、吐温、丙二醇、苯甲醇、无水亚硫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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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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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105 |
国药准字H20058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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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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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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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局部有感染者禁用。2.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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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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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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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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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外用,勿口服。长期使用,或可造成色素沉着。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4.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5.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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