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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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每克含主要成份尿素0.1克。辅料为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防腐剂(羟苯乙酯)。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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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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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105 |
国药准字H1302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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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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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涂于患处并轻轻揉搓,一日2-3次。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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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局部有感染者禁用。2.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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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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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头3个月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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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手足皲裂;也可用于角化型手足癣所引起的皲裂。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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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癣菌等有效。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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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本品外用,勿口服。长期使用,或可造成色素沉着。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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