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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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齐特。 |
天麻、羌活、独活、杜仲(盐炒)、牛膝、粉萆薢、附子(制)、当归、地黄、玄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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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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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32 |
国药准字Z22022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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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
头晕目眩、肢体麻木、失眠多梦、高血压、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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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病人酌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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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磺脲药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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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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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Ⅱ型糖尿病)。 |
头晕目眩、肢体麻木、失眠多梦、高血压、脑动脉硬化、中风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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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上腹痛、便秘、腹泻,红斑、荨麻疹,血小板减少,粒性白细胞减少,贫血等,大多数于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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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2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改用胰岛素治疗。 2.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 3.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进食过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血糖、尿糖。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