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毒,消肿,止痛。用于中、晚期肿瘤,慢性乙型肝炎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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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干蟾皮提取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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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华润金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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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274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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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消肿,止痛。用于中、晚期肿瘤,慢性乙型肝炎等症。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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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2/5~4/5支),一日2次;静脉滴注,一日1次,一次10~20ml(2~4支),用5%的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后缓缓滴注,用药7天,休息1~2天,四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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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避免与剧烈兴奋心脏药物配伍。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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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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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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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毒,消肿,止痛。用于中、晚期肿瘤,慢性乙型肝炎等症。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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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如用量过大或两次用药间隔不足6~8小时,用药后30分钟左右,可能出现发冷发热现象;少数患者长期静滴后有局部刺激感或静脉炎,致使滴速减慢,极个别病人还可能出现荨麻疹、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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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个别病人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用药作对症治疗,待反应消失后仍可正常用药。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