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和神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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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丁苯羟酸,辅料为十八醇、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甘油、纯化水。其化学名称为:4-丁氧基-N-羟基苯乙酰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利度胺,化学名称为:N-(2,6-二氧代-3-哌啶基)-邻苯二甲酰亚胺。 分子式:C13H10N2O4 分子量:25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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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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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660 |
国药准字H3202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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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和神经性皮炎。 |
麻风反应、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痛风、骨关节炎、皮肌炎、硬皮病、结节性红斑、白塞病、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炎、重症肌无力、银屑病关节炎、结节性脂膜炎、嗜酸性筋膜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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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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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引起局部发红,丘疹,水肿,肿胀或小水疱等过敏反应症状。长期使用可见色素沉着。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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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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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湿疹和神经性皮炎。 |
麻风反应、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发性肌炎、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痛风、骨关节炎、皮肌炎、硬皮病、结节性红斑、白塞病、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神经炎、重症肌无力、银屑病关节炎、结节性脂膜炎、嗜酸性筋膜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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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如局部发红、丘疹、水肿或小水疱等皮疹。2.长期使用可见色素沉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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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在使用沙利度胺前应被告知本品对育龄期妇女存在的风险。育龄期妇女在沙利度胺治疗前至少4周、治疗期间和停药后4周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2.因在怀孕期间服用沙利度胺会对未出生胎儿引起严重的出生缺陷和死亡,所以在怀孕期间不应服用本品。3.因沙利度胺可分布到精液中,男性患者在沙利度胺治疗期间和停药后4周内,在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包括既往有不孕不育史的患者发生任何性接触时,即使己经做了输精管切除术,也必须使用避孕套。4.如果妇女在治疗期间怀孕或男性患者治疗期间伴侣怀孕,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沙利度胺,并咨询医生对胎儿作相应的处理。5.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外周神经病变,其早期有手足麻木、麻刺感或灼烧样痛感,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告知医师。如不及时告知并采取干预和正确处理可能会造成不可逆损害,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6.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以及停药后4周内不可以献血、哺乳、男性不可以献精。7.患者不得将沙利度胺转送给其他人。8.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9.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应避免与沙利度胺片表面接触,一旦不小心接触到,接触区域应用香皂和清水洗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