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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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含氨茶碱。 |
螺旋霉素Ⅰ、Ⅱ、Ⅲ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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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福祈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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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644 |
国药准字H2004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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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1.呼吸道感染:咽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炎、鼻窦炎、扁桃体炎、蜂窝组织炎、耳炎、颊口部感染等。2.泌尿系统感染:衣原体感染、前列腺感染等。3.骨科:骨髓炎等。4.寄生虫感染:弓形体病、隐孢子虫病。5.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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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用法:口服。食物影响本品吸收,空腹时服用。用量:1.成人:常用量一日450万单位(12粒),分2~3次口服;重症感染患者剂量,可遵医嘱增加到一日600万单位(16粒)。2.儿童:20公斤以上儿童,一次每公斤体重7.5万单位,一日二次,或一次每公斤体重5万单位,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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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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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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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需利弊权衡,必需使用时请参照用法用量项相关内容。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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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1.呼吸道感染:咽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炎、鼻窦炎、扁桃体炎、蜂窝组织炎、耳炎、颊口部感染等。2.泌尿系统感染:衣原体感染、前列腺感染等。3.骨科:骨髓炎等。4.寄生虫感染:弓形体病、隐孢子虫病。5.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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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螺旋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其活性成分为链霉菌属产生的一组混合物。螺旋霉素胶囊的抗菌活性与红霉素相似,体外试验表明,螺旋霉素胶囊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部分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好的抗菌作用。如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奈瑟氏菌白喉杆菌等。另外螺旋霉素胶囊对弓形虫和解脲支原体、隐孢子虫也有一定作用。螺旋霉素胶囊的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而起作用。与红霉素比较,螺旋霉素胶囊具有较长的抗生素后效应(PA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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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6.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8.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与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有交叉过敏反应,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慎用。2.有肝功能损害、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加重疾病。4.因药物可延长QT间期,心血管病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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