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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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是盐酸多塞平。 |
主要成份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化学名称:6α,11β,16α-2-氯-6,9-二氟-11,17,21-三羟基-16-甲基甾烷-1,4-二烯-3,20-二酮一水合物。 分子式:C22H27ClF2O5·H2O 分子量:46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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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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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77 |
国药准字H2015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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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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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每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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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因为本品具有抗胆碱作用,而且外用后可在血中检出本品,因此对于未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潴留倾向者、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损伤者以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2.既往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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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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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慢性单纯性苔癣,局限性瘙痒症,恶急性、慢性湿疹及异位性皮炎引起的瘙痒。 |
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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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 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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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
无论患者的年龄,均应避免长期连续使用,密封性包扎应限于短期和小面积皮肤。如特殊需要大剂量使用本品,或应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长期使用,应对患者进行定时的医疗检查。本品应慎用于面部或擦烂的部位(例如腋间部位),且只能短期使用。尚未见报道全身性不良反应,例如对于肾上腺皮质功能的抑制作用。然而根据医学基本理论,不排除这种危险性。在以下条件使用本品时,如:大面积的皮肤上使用密封包扎时(尤其是在儿科),如果用药皮肤发生了感染,应立即加以合适的抗菌药治疗。本品不能与眼结膜或粘膜接触。皮质类固醇能掩盖本品中某一成分引起的皮肤过敏反应。应告诫患者本药品只能使用于本人当前的皮肤病,不能给其他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