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和治疗因腹泻和呕吐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也可用于治疗因长时剧烈运动导致的脱水症状。严重脱水时作为静脉补液纠正治疗后的维持治疗,以保持体内水与电解质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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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每片主要组分为:无水葡萄糖1.62克,氯化钠0.117克,氯化钾0.186克,无水枸橼酸0.384克和碳酸氢钠0.336克。每片溶于100毫升水后,溶液中钠浓度为每升60毫摩当量,钾浓度为每升25毫摩当量,氯浓度为每升45毫摩当量,枸橼酸盐浓度为每升20毫摩当量,葡萄糖浓度为每升90毫摩当量,总的渗透摩尔浓度为每升240毫渗摩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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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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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90 |
国药准字H1090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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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和治疗因腹泻和呕吐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也可用于治疗因长时剧烈运动导致的脱水症状。严重脱水时作为静脉补液纠正治疗后的维持治疗,以保持体内水与电解质的平衡。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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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将本品一片放入约100毫升凉开水中,溶解后立即口服。1.轻中度脱水:儿童:每天服用1-2升的本品溶液,每间隔4-6小时服用一次。成人:每天服用2-4升的本品溶液,每间隔4-6小时服用一次。2.重度脱水:本品可作为静脉补液后的维持治疗。 |
直肠给药。重症患者每日早、中、晚排便后各用一粒;中或轻症患者早、晚排便后各用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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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肾功能不全者,特别是无尿症患者,及有葡萄糖吸收障碍(单糖吸收障碍)、失去知觉、休克、持续呕吐或血中基本元素浓度过高(代谢性碱中毒)的患者,以及需进行外科手术治疗的肠梗阻的患者。 |
本栓剂成人每日最大用量为1.5g,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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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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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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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预防和治疗因腹泻和呕吐引起的轻中度失水症状,也可用于治疗因长时剧烈运动导致的脱水症状。严重脱水时作为静脉补液纠正治疗后的维持治疗,以保持体内水与电解质的平衡。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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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照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作用方式尚不明确,可能与其在动物和体外实验中表现出的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有关,动物放射自显影研究表明,柳氮磺吡啶(SSZ)能与结缔组织亲和,并在浆液,肝脏和肠壁中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分别直肠给予柳氮磺吡啶及其主要代谢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临床研究表明,产生主要治疗作用的可能是5-氨基水杨酸。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瘤细胞HGRT基因试验中SSZ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互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淋巴细胞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生殖毒性:雄性大鼠给药量为800mg/kg/日(4800mg/m²)时,出现雄性生殖力损害,临床上有柳氮磺吡啶给药引起精子减少症和不育的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大鼠及家兔给药剂量达人用量的6倍时,雄性动物生育力和胎仔未出现明显损害。 致癌性:进行了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经口给药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鼠给药量分别为84 mg/kg/日(496 mg/m²),168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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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2.本品如发生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3.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仅限于用水溶解本品。5.如果使用比推荐稀释浓度低的溶液将不能提供足够的糖和电解质,而比推荐稀释浓度高的溶液存在高钠血症的风险。6.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需遵医嘱,因为本品含有葡萄糖。7.急性腹泻患者极少水可能会出现葡萄糖吸收障碍,在此情况下口服本品可能会使腹泻或呕吐症状加剧,应立即停用就医。8.如果腹泻持续,3岁以下幼儿超过l2小时,3—6岁儿童超过24小时,6岁以上儿童超过48小时,则需要立即就医。 |
1.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肝霉抑制药及其它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2.本品在放置过程中有时栓体表面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3.有些患者用药后大便时会发现有黄色颗粒状物排出,这些物质是药物在肠道内分解产物以及未完全吸收的药物,属正常现象。若用药后不久即排便并发现有大量黄色颗粒状排出,则应补用药栓一粒。如果患者用药数小时后排便时药栓仍以原型整粒排出则属异常现象。这种现象若重复发生数次,则停用栓剂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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