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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博林
(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 (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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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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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博林
(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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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新博林
(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 (利巴韦林颗粒)
依诺沙星乳膏
依诺沙星乳膏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哌嗪基)-1,8-萘啶-3-羧酸倍半水合物。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10

国药准字H200134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烧烫伤创面感染及足癣合并细菌感染等各种皮肤软组织细菌性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4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烧烫伤创面感染及足癣合并细菌感染等各种皮肤软组织细菌性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局部不良反应较少见。 长期大量使用自皮肤吸收后也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腹部不适、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头昏、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等其他反应。

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